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是鲍恩家庭系统理论(BFST)的基础概念,它指一个人的理智与情绪在心理上分离以及将自我独立于他人之外。
人存在情绪、情感与智力三个系统,它们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引导作用。
情绪系统,是与本我相关联的部分,它赋予生物进化的动力,如进食、交配、休息、做窝等,是原始自然的系统。
情感系统,则是情绪系统与智力系统之间的纽带,它可能像冰山的一角突现于意识领域,也可能潜藏于无意识中,它是大脑最晚进化的部分,也是人类的独有领域。
智力系统,可理解为是理性意识系统,它指的是认知、理解、推理以及复杂的思想能力。对人的行为构成指导作用的是情绪与智力,但情绪系统居于首位,它是先天的或本能的引导系统,智力系统则居于第二位。
Bowen认为个体的成长过程,就是自我从其情感(情绪)所依附和寄托的家庭系统中分化出来的过程,即自我分化。自我分化,对个体成熟和心理健康而言是最为关键的个性变量。
分化关注的是个体,强调人们在面对外界要求保持紧密性 (togetherness)的压力时,由于不同的个体对压力的敏感程度不同,且他们在压力下所维持自治能力的水平也不同,这使得他们有着不同的内在分化程度
自我分化,涉及内在关系与外在人际接触两个方面。
内在的分化,是指个体有能力将情感与理智区分开来。未分化的个体几乎不能将理智从情感中分离出来;他们的智力被情感所淹没,以致于他们几乎没有能力客观地进行思考。分化程度高的个体不是只有理智而没有情感的冷血动物。他/她能够平衡情感与理智的关系,即他们既能够产生强烈的情感和自发性的行为,同时也能够自我克制并且客观地看待事物,因此有能力抵制情感冲动对自身的影响。
从外在人际层面看,分化意指个体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同时体验到亲密和独立的能力。良好的自我分化的个体能在家庭中同时维持独立自主和情感连接的平衡。他们在与人相处时能够保持一个清晰的自我感,面临人际压力时能够基于理性去坚守自己的信念。因此,这样的个体在与他人相处时能保持灵活的界限。自我分化低的人,其行为更多地基于自动化的情绪反应,而缺乏理智的判断。他们容易受外界及他人的影响,在人际交往中出现“融合”、“粘连”的状态,即在情感上与他人黏附与纠缠。纠缠与自我分化相反,往往表现为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心理边界模糊不清,情感和理智混杂一起。
分化的基础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人与其成长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共生”与“分离”程度所决定的,它往往与发生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未解决的情绪依恋”直接相关,这种情绪依恋开始于生命早期,是儿童与父母关系的产物,常常表现为“慢性焦虑”特征,即“对他人的强烈需要”和“极易感受到伤害”。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自我分化水平在进入青春期后就已经很确定了,并且可能持续一生。
孩子生活在不同分化水平的家庭中,其心理成长是不同的。
在情感紧密性(togetherness)压力较低的家庭中,即分化水平较高的家庭中,孩子的自我形象不是建立于对焦虑或者他人的情感需要的反应上,也不需要建立在其他人对自身情感歪曲的感受之上。孩子的"自我”不是迫于为了得到接受或赞许这种情感压力,而自动地按照家人的信念、价值观等行事。与此相反,信念、价值观和信心是来自于自己的理智,并且彼此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能够作为家庭的一部分正常成长,但可以和家庭达到正常的心理上的分离。
在低分化的家庭中,由于情感或紧密性的压力强度过高,孩子在成长中无法为自己的需求进行思考、感觉、行动。孩子的功能仅仅是对他人做出反应,他们会更多地做出情感反应而缺乏理智的思考。如果影响孩子的重要他人之间有不同的信念,孩子就会在不同的信念和价值观之间摇摆,出现不一致。
Bowen的理论,由此认为改变家庭这一整个的系统的效果,比单纯改变青少年本身更好,因为单纯改变青少年虽然可以产生治疗效果,但是当他们回到家庭时,在与父母的互动中很容易使得改变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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